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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923号)、****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264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1588号)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县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饲草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县2023****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上述两个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符合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0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推广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71—****120 联系人:蔡生珠
监督电话:0971—****391
附件:
**县2023年农业生产救灾饲草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概况.docx
**回族土****推广中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