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通知(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要求作如下更正:
更改内容:《招标文件》勘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原内容:勘查设计业绩: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或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勘查设计业绩: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或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原内容:拟任勘查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或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体现勘查设计负责人主要信息,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拟任勘查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或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体现勘查设计负责人主要信息,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二、上述修改内容不属于本招标项目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延期。标书代写
三、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申请人参照《招标文件》执行,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
地 址: 镇**南广路40****广场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150****8866
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小康大道580号银**庭8****中心写字楼19楼
联 系 人: 黎工、王工
电 话: 150****9417、138****2505
日 期: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