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采购意向公示
(****)
一、项目名称:租用特种物流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租用平板拖车运输特种货物服务(以特种车辆运输为主),租用的特种货运运输车型包括:平板车(带爬梯≤30吨),****,年度使用台次以实际需求为准。
(二)服务地点:**运输。
(三)服务期限:2年。
四、运输方式
****公司按要求的批次按时把货物送到指定目的地,运输方式为整车(包车)运输,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单位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
五、货物交接与装载
****公司现场检验承运货物的外观、数量。
(二)货物****公司负责加固和解除固定。
(三)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应在现场点件交接。在收货人确认无误后,物流公司与收货人进行书面交接。
(四)运输途中产****公司负责承担。
六、发运责任及损坏赔偿
(一)我单位运输时效性要求高,会经常出现同一时间需求车辆较多的情况,我单位提前24小时提出运输需求,物流公司应按照我单位要求按时安排车辆,****公司原因导致任务延误,应进行赔偿,金额按照每车每天2000元计算(不足1天按1天计算)。
****公司要妥善保护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如发生事故或认为有可能发生货物损坏等事故时,应立即向我单位指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我单位的指示进行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公司承担,****公司应及时向我单位提供书面的事故情况报告。
七、责任
涉及物资的全部技术资料等未经允许不得向社会公开。
八、供应商资质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许可有外资合资企业加入该项目供应商。(国企合资企业可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主要城市装载发到运条件,****公司持有)平板拖车不少于10台。
九、项目预算:400万
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先生 153****4609
周先生 153****4611
办公电话:022-****1077
地址:**
十三、备注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