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三废”处理用添加剂开发与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公示。****“三废”处理用添加剂开发与生产项目位于**市三宝乡三宝村。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与以上公示项目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421-****892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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