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略)。承租方须在(略),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略)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三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到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略),将全部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出租方收到租金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4、 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略),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 承租(略):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略),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 转租的要求:(略)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空调费、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空调费、采暖、燃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相(略)。 9、 在租赁期(略):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略)。 10、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略),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