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一)参选资格条件 1.必须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合法登记注册并已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信业务销售代理”或经营范围内包括移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必须在本地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略)来与**移动**过程中不存在严重不良记录(无恶意违规行为、无重大有责投诉、违反实名制规定、法律纠纷等)。 3.参选人如有多个门店,其门店与移动公司**率要超过50%,且参加包保招商的门店必须与移动公司紧密**。 4.进入集团公司黑名单库中的门店和门店同一法人名下的其它门店不允许参加 5.参选人应答的业务量报价不低于**移动公司设定的基准值。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将项目转包(略)。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中任何一条均判定为资格无效。 (二)资格后审否决条件 对全部应答(略)(初评),检查应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中有一项不符合评(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内容 | 1 | 形式审查 | 应答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 3 | 是否盖章,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 4 | 是否由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如果为授权人,则检查是否出具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 | 廉洁诚信承诺书是否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 6 | 应答文件是否符合招商文件格式要求 | 7 | 应答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 | 8 | 报价(略) | 10 | 资格审查 |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资格件) | 11 | 响应审查 | 是否对招商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 | 12 | 是否按规定提交了报价(是否按照标准格式填写,有法人代表(略)) | 本项目不接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