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审批
浙江-衢州-江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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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略)MB(略)G/(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略)
关于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略)

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用地单位:江山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江贺经济走廊(贺村段)平台有机更新-贺村镇丰益文化中心,用地位置:贺村镇丰益村。

现土地权属单位申请撤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之行政许可,同时一并注销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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