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略)((略))
蔡明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龙昆南路道客新村299号椰树集团**罐头厂宿舍9栋710房和**(略)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王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GB02947 | **市龙昆南路道(略)10房 |
特此公告。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22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