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县新金线河治理(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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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等级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新金线河治理(引调水)工程 | **县县区内 | 报告表 | **** | 国晟环(济****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县区内,治理总长度13.037km,主要内容为河道开挖疏浚、修筑左右岸防洪堤防、桥梁上下游边坡护砌、**防汛管理道路及交叉建筑物等。其中对桩号K28+491~K41+528河段按照“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清淤疏浚和复堤,两岸新筑堤防或加高培厚现状堤防,左右岸共长26.074km;河道护砌总长1320m;**管理道路1.96km;改建跨河桥梁8座,维修1座;维修涵闸1座。总投资4544.43万元,环保投资360万元。 | 1、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守《**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沿线采取封闭施工,设置围挡。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处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降尘措施,做好进出道路硬化、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场地洒水等措施。 做好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平衡,取土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范围内,减少对原有地表结构的扰动,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和取土场进行覆土和生态恢复。 2、落实沿线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环保旱厕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机械及车辆检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配料、区域绿化等环节。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在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设置必要的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 5、落实固废处理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河道清淤过程产生的清淤底泥首先用于河道复堤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摊平,****公司综合利用;开挖土方作为项目填筑,****公司综合利用;施工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须经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隔油沉淀池油泥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