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郑梁梅学校第二生活区改造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郑梁梅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郑梁梅学校第二生活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拟实施主干道路面铺沥青、六栋教师宿舍防水维修、路灯维修、车棚维修等工程;造价约9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计划(略):2024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2.1.5 其他: (略)
2.2招标范围:**县郑梁梅学校第二生活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略)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略)),或因非承(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3自(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5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略),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3.8.3、3.8.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略)章;
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8.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略)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略)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略)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略)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S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R投标函中(略)。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R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R方法三;□方法四;(略)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略)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略) 方法三中R取值为:(略) 方法四中R取值为: (略) 方法五中R取值为: (略)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略)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略)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略)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略).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略).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提供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详细评审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略) □以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 (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略) R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略) 2、评标基准(略),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略)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6.5%、97%、97.5%、98%(略)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略) K2取值为: (略) 方法四:(略) □(略) 方法五:(略) Δ值取值范围: (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略),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略)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31.247/)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省郑梁梅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九鼎(略)
地 址:**县涟城镇(略)地址:**县御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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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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