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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9651万元,按照《中共**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申报项目的立项批复》(锦乡振领函〔2024〕1号)文件和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现将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9651万元(黔财农〔(略)。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进行资金分配,由锦财农〔2024〕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
三、资金分配结果
(略)万元。
监督电话:(略)
**县乡村振兴局(略)
**县财政局(略)
**县财政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