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建筑材料试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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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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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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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拾陆万伍仟元整((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无锡东仪、天畅通达、上海普春、天津天泰、河北东锐、上虞豪(略)

规格型号:DY-2008DFZ、DYHS16QZ-4F(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九、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略)

4.中小(略)

2024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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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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