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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略)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等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项目建设地址:(略)
项目总投资:(略)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新建(略),包括主厂房、罐区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购置反应釜、脱溶剂塔、萃取塔、产品塔、冷凝器、缓冲罐、氧化反应器、硝酸提浓塔、溶剂输料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
本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略)。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略)
2、联系地址:(略)
3、联系人及电话:(略)
4、Email:(略)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方式:(略)
4、Email:(略)
5、地址:(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略)_(略).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略)(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略))。
注:本公示内容由(略),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