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 | 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 |
滏阳****段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修改-01
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 1.1.4 |
项目名称 |
滏阳****段治理工程施工 |
| 1.10.3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本款补充以下内容:
4.5.5 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兼职除本合同以外其他工程。本合同实施期间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2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和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水利上级部门新增国债项目要求进行打卡)进行考勤,每差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人民币(发包人批准的除外)。
六、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4.6.3内容修改为:
4.6.3本项修改为:承包人须派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且不得兼职除本合同以外其他工程。本合同实施期间内上述管理人员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10万元人民币。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每月在现场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2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或电子打卡记录进行考评,每人每差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人民币(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标书代写
七、删除招标文件第四卷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七、资格审查资料中“第(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格,本项目不要求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第94页中第(九)小流屯村生产桥部分,删除“路基土填筑”一项。
九、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第97****工程部分修改为: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
| 一 |
导流工程 |
||||
| 围堰填筑(利用开挖土) |
m3 |
2436 |
|||
| 围堰拆除(外运1km) |
m3 |
2436 |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
| 场内施工道路(4.5m宽土路) |
km |
13 |
|||
| 三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
| 施工仓库 |
㎡ |
200 |
|||
|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
项 |
1 |
|||
| 四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项 |
1 |
||
| 五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项 |
1 |
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第98页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共 页,第 页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Ⅱ |
环境保护工程 |
项 |
1 |
||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