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管理处车辆维保服务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市
2.4采购范围:本次维保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大众轿车12辆,尼桑皮卡9辆,福特全顺2辆,江淮1辆,别克商务车1辆,起亚越野车4辆,宇通大巴2辆,宇通中巴1辆,**中巴1辆,工程车(高空作业车、发电、洒水)3辆,共计36辆车的维保服务。
2.5服务期限:1.5年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为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辆维修资质。****交通局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供应商须有自己的定点维修单位,工作场地面积在1500平米以上,具备两柱举升机6台以及四柱举升机2台以上,配备轮胎定位系统、高清内窥镜、**催化清洗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新能源专用工位,配备新能源车辆隔离区等安全设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5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6**市行政区域内可以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2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17: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管理处
地址:**市红****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2-****658
监督单位(部门):****投资计划部
地址:**市郑东****银行1号楼
联系电话:0371-****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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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