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5月9日 |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城**片 2.1.2建设规模:**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绿地总面积约27万;行道树约52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万;**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绿地总面积约30.6万;行道树约38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2000。养护期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1647.8万元,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约828.4万元;**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约819.4万元。 2.1.4工期要求:叁年(1095 日历天)。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绿化养护壹级标准。 2.2招标范围:**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绿地总面积约27万;行道树约52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万;**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绿地总面积约30.6万;行道树约38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2000。养护期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企业需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合同绿地养护面积18万及以上且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不接受公路绿地养护业绩)。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2)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所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的,须同时承发包双方合同款支付凭证(付款凭证的金额须与合同中的付款节点相对应,付款双方需与合同签订方一致,只接受公对公工程款付款凭证)。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绿地养护面积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和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3.4.2投标单位须自有专业洒水车(5T或以上)、高空作业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以上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单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行驶证中车主必须与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4.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4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5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3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05月0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05月1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4~3.4.5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标书代写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网站公布名单为准。标书代写 3.4.7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址:**市**路4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68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7590 2024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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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0] **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城**片 2.1.2建设规模:**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绿地总面积约27万;行道树约52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万;**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绿地总面积约30.6万;行道树约38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2000。养护期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 2.1.3合同估算价:1647.8万元,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约828.4万元;**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约819.4万元。 2.1.4工期要求:叁年(1095 日历天)。养护时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绿化养护壹级标准。 2.2招标范围:**市2024-2027年城**片绿地养护工程,本工程共分为**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其中**中片标段(绿化养护三标段):绿地总面积约27万;行道树约52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4万;**东片标段(绿化养护四标段):绿地总面积约30.6万;行道树约3800株;秋季草坪追播黑麦草约2000。养护期三年,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移植补植及绿地设施维护等其他交办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企业需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合同绿地养护面积18万及以上且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不接受公路绿地养护业绩)。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2)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所提供的业绩为直接发包的,须同时承发包双方合同款支付凭证(付款凭证的金额须与合同中的付款节点相对应,付款双方需与合同签订方一致,只接受公对公工程款付款凭证)。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绿地养护面积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和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3.4.2投标单位须自有专业洒水车(5T或以上)、高空作业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以上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有效期内的车辆保单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行驶证中车主必须与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4.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4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5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3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05月0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05月10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4~3.4.5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址:**市**路40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3-****68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北门) 联系人:谢楠楠 电话:177****7590 2024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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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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