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市网挂[2024]12号
|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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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
墩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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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4 |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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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积率 ≤ 3 | 30 ≤ 绿化率 | 70 | 1700 | 8423.688 | 10 (元/平方米)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05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5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5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如为**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5.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 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0㎡且不少于2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紧靠小区出入口); 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无偿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政府****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6.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7.本公告内容由****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江**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7374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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