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平台研发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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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平台研发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集中采购(招标编号:TXZBL0000392ZX0009),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支撑2023-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平台研发项目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集中采购建设,特启(略)。

1.2 招标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端到端数据基座软件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预估工作量为870人月,其中(略),(略)。实际工作量以订单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按照中标单价金额*预估工作量作为合同上限金额签约。

1.2.2 ※交货时间:投标人(略),具备上线条件。

1.2.3 ※保修期:(略)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略)元/人月(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略),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略)(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4G/5G核心网采集平台销售业绩(须包含软件开发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略),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略),金额为含税(略)(发票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所有原(略),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略),包括驻场项目(略),且须具备3年及以上项目实施管理经验,提供履历证明文件;其他成(略)人员。其中驻场专(略),系统上线初验合格后至保修期结束长期驻场的固定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经理与需求确认人员可兼任;研发人员、测试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可兼任);

(2)投标人须(略),专职服务团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新招聘的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应当满足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所提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须提供加盖(略));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清单列表、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并保持7×24小时维护响应,在合同期内与维(略),及时通报改造工作的各种情况(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1)(略)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略)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略)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略)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合规(略)(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9)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0)投标(略),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6日17时00分。

4.2 报名方式:

由于(略),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号密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内容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略)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略)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略)

6.2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电子招投标系(略)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略)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略)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 投标截止时间未(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略)致(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略)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 编:(略)

负 责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4月11日

注:本公告中所有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