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公司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挖机、渣土车询价任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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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央厨房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4-11 12:29:46

联系人: 潘飞

联系电话: 185****2134

截止时间: 2024-04-15 18:00:00标书代写

正文内容

****公司****央厨房项目工程


机械租赁报价单


序号

机械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暂定工期(天)

单班

限单(元/天)

双班

限单价(元/天)

含税

单价(元/天)

含税

总价(元)

备注

1

挖掘机

150型

1

45

1600元/天

1600元/天



出租方提供主燃油


自卸汽车

25m3

7

95

1500元/天

1500元/天



合计







1、本清单项中的需求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按实际进场数量及使用天数计算。

2、报价含:设备操作手和维修人员的工资及住宿费、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维修及保养的材料费和配件费、主油、副油、垃圾**费、合规合法的税率为9%的增值率专用发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3、投标人提供税率为 9 % 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合同单价按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4、计费及付款方式:租金按月计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以最终实际为准。每月14日出租方完成全部工作完成后拿甲方机械管理员出具的机械设备运行记录交甲方核算员,开具机械设备结算单交财务挂账,依据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情况支付当月租赁款,付款时出租方需提供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方可付款(如提交假发票,从租赁费中扣10000元/次,不提交发票按合同额的30%扣除)。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其他。

6、报价人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报价单样式逐项填写,格式不可修改。投标方所填写价格为交付价格,一切少报、漏报引起的责任均由报价方承担。报价单中所有机械只允许报一个价格。

7、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后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以及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报价人身份证、机手身份证、机手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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