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明溪县盖洋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肥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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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盖洋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肥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县红豆杉路1999-16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明招[2024]004号

项目名称:**县盖洋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肥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询价保证金

备注

1

**县盖洋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肥料采购项目

1批

480000元

96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本项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县红豆杉路1999-162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中心八楼)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中心八楼)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盖洋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152****1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红豆杉路1999-162号

联系方式:小李,189****5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52****173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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