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干渠路(西农路-新桥路)拓宽改造工程和长青路(**路-北干渠路)拓宽改造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干渠路(西农路-新桥路)拓宽改造工程和长青路(**路-北干渠路)拓宽改造工程造价审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干渠路(西农路-新桥路)拓宽改造工程和长青路(**路-北干渠路)拓宽改造工程造价审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干渠路(西农路-新桥路)拓宽改造工程和长青路(**路-北干渠路)拓宽改造工程造价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2022-2023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标书代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标书代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
(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12日到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市**区**八路与**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9室(**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农创成果汇大厦4楼409室(**区神农路16号,创业大厦西侧大楼)标书代写
七、其他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示范区**区**路28号
联 系 人:刘通
电 话:029-****2504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八路与**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联系人:彭登玉
电 话:029-****1668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