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补充公告)
2024-04-12****近期拟对拥有的**市****公司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及代垫费用合计42,953.21万元债权进行公开挂牌处置,涉及资产主要分布在**市、**市、**市,现予以公告。(上述债权我司已于2024年2月26日在《国际商报》刊登公告,现刊登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一、 债权资产情况
| 债务人名称 |
截至2024年3月31日 |
担保方式 |
|||
| 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及代垫费用合计 |
重组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 |
代垫费用 |
||
| **市****公司 |
42,953.21 |
22,958.98 |
19,873.21 |
121.02 |
1、抵押:(1)**市恒****公司名下位于**市**区8套房产;(2)位于****市金砂路的、权利人分别为**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名下4套房产;(3)黄钦坚名下位于****市的4套房产; 2、质押:(1)**市****公司持有的******公司39.9966%股权质押;(2)**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100%股权质押;(3)**市****公司将**金一****公司收购**市****公司股权部分收购款合计96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司已回收9600万元股权收购款; 3、保证:钟葱、陈宝康、张广顺、黄钦坚及夫人洪淑玲、****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司、**领秀****公司、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注:上述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计算截至日为2024年3月31日,单位为万元。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代垫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
二、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755-****902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叶先生0755-****5347
**市**区**街道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27楼、46楼
****
2024 年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