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铜****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位于****办事处新庄村(**海螺****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无需新增设备,无需新增人员,全部依托现有的****发电厂垃圾焚烧系统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本次拟掺烧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市政污泥50t/d(16500t/a)、医疗废物残渣20t/d(6600t/a)、复烤厂烟叶30t/d(9900t/a),掺烧固体废物总量为1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余量能满足本项目。
二、公示内容和公众范围
公示内容: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区域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后,现将《铜****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发布(第二次信息公示),向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评价成果中环境现状评价、预测评价是否合理,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评价结论是否准确可信,其它意见和建议。
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公众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和提交方式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om/thread-****173-1-1.html
2、意见反馈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尹宗海
电话:156****1711
通信地址:****办事处新庄村(**海螺****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金工
电话:159****1941
通信地址:**省贵****花园13栋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附件:
《铜****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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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