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蜀天蓝城﹒桃****生活馆装修(硬装)工程施工(第二次) | |||
| 采购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谈判地点 | **市雨**和兴街3号510开标室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2日0:00-2023年4月15日23:59 | |||
| 中选候选人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第一名 | **** | |||
| 第二名 | **市****公司 | |||
| 第三名 | **辰宇装饰安装****公司 | |||
| 监督人姓名及电话 | 苟照虹 | 联系电话 | 133****6288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公示期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对谈判结果的投诉,涉及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