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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
2.标段名称;**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更正为:“2、设计业绩: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银**路21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赵惠杰
电话:0553-****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官陡街道金浩**新街6号楼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何芸
电话:139****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