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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基地遴选和培训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长农函〔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近年来承担高****基地完成情况,经基地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考察、局党组局研究决定,确定由(国家级)****、(省级)****集团有限公司、(省级)******集团****基地共同承担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任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以电话或****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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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