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第三(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人:(略)
二、(略)
资金来源:(略)
三、(略):
本项目为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共1包。
本项目最高限价:22000.00元(大写:贰万(略))(含税价)。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乐山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未被列入(略)
7.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至少包含:(略)
7.3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同时具有行政主(略)
7.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 1 个工程质量(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略)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略)@qq.com邮箱。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注: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号、事项、有效期、接收谈判(略)准,采购人确认提供的资料无误后,发送谈判文件电子档至供应商,即为获取谈判文件成功。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略)4:10-14:30)
九、谈判地点:(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