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服务方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需具备相应咨询机构资质;
1.2服务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3为保证技术咨询服务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服务方近三年内未参与过**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和综合监管行业企业的设计、评价、监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隐患排查、评审审查等工作;
1.4服务方需及时响应委托方要求的专家服务日期;
1.5服务方具备组织聘用的专家队伍曾(略)**地区的隐患排查工作;
1.6服务方具备履行合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略)
1.7服务方应接受委托方对于技术咨询服务的监督,并听取委托方的意见和建议;
1.8服务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与工作对象私下联系、单独会面,不得擅自(略),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1.9服务方建立“一企一档”的检查档案,为相关企业分别建立档案,将每次检查出来的隐患或问题及时归档,并出具(略)
1.10服务方应全面客观地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负责;
1.11服务方配备专家进行服务,专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由受托方负责。
2.1服务方需具备组织技术咨询服务专家的能力,如采矿专家、选矿专家、尾矿专家、安全专家、总图专家、专家、电气专家、建筑高级工程师、结构高级工程师、煤矿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烟花爆竹专家等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并附有相应专家证和职称证;
2.2服务方具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专家力量属于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综合监管领域内的省应急厅专家、省煤管局专家及行业专家并附有相应专家证和职称证。
3.1工作天数、专家服务次数、单次服务天数、单次服务专家人数按照甲方实际工作要求提供。
3.2每人次服务费用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4.1本专家服务采用一次整体采购,单次每月服务周期结算;
4.2服务方单次提供服务,需提供到场专家人次及专家证件证明,由委(略),方可结算;
4.3服务方单次(略),由委托方确认,方可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