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 | ||
| ****交易中心 | ||
| 正常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日
二、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评分标准和细则”→“(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1、商务评分标准”评分内容修改为: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1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评审,三年盈利的得4分,两年盈利的得3分,一年盈利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等无法反映相关数据的,不得分。 |
4分 |
| 4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具有市****协会****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一级(甲级或A级)的得7分,二级(乙级或B级)的得5分,三级(丙级或C级)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获****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集体”等类似优秀集体奖项,且投标人属于物业管理或保安、保洁行业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研究院或WTO/TBT****中心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获得AAAAA级或以上的得5分;获得AAAA级的得4分,获得AAA级的得3分,获得AA级的得2分,获得A级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 1、第(1)(2)点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第(3)点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及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7分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评分标准和细则”→“(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1、商务评分标准”→“2、公司实力中“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情况得分项”删除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2 |
公司实力 |
投标人获得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商行****政府职能部门或承接前述部门发布“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职能的非盈利性组织发布的有效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情况,连续三年的得2分,连续两年的得1分,不连续或只有一年的得0.5分,无则得0分。 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评分标准和细则”→“(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2、技术评分标准”评分内容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 1 |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情况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保障部****中心颁发的人才素质测评证书得1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有1名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6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水电维修工有1名持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保障部门颁发的保洁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个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员工的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当月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能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子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
13分 |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3.评标委员会”第23.1条修改为:标书代写
****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9.评标结果公示及异议、投诉”第29.3条修改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程序向采购人招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部门:****,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0769-****3255。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9、10条”修改为:
第8条: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8日9时30分。
第9条: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第10条:线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30分。电子标服务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及原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及原公告执行。
四、本次项目澄清通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官方网站、****供应链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寮步镇曲岭一路85号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69-****8237
采购人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东**莞樟大道199号
邮编: 523000 联系人:庾先生
电话:0769-****3309
监督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