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未占用土地租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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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园区)未占用土地租赁

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主要经济活动招投标、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比选人****、**市****采购中心、****园区)委托********开发区****园区)未占用土地租赁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概况与范围

1、比选范围:****园区)未占用土地的租赁(范围及四至详见附件1);

2、限价区间:500元/亩/年-550元/亩/年

3、承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根据土地利用或其他情况每年签订一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市范围内具有******社的单位(注:******社参与,******社不予接受)。

2、申请报名方式: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社佐证材料(文件、证书等)、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申请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办事处**帝景底商S18-1)。

5、本公告发布媒体:(https://www./)、古马镇公示栏;

三、项目具体要求

1、承租方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租赁土地,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清表保证金不予返还。

2、只允许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耕种农业作物(2026年承包期内不允许种植冬小麦等跨年农业作物,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产生的农业废弃物自行清理),承租方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允许种植树木,不允许套取各项国家资金,不允许土地撂荒。严禁堆放垃圾,如租赁方承租标段出现垃圾,立即自行清理。严禁违法盗采和堆放沙石料等,如承租方租赁标段出现采沙和堆放沙石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比选人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地上附着物清表保证金,用于恢复地貌,且不返还租赁费用,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承担主体责任,由比选人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工园区)有新项目落地、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市政府收储未占用土地时,土地承租方按照比选人要求随时提供净地,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农业配套设施等)全部在3日内自行清除,无补偿。如占用土地时农作物未成熟,退还所占地块当年及剩余年份承包租金,如占用土地时农作物成熟收获完毕,退还所占地块剩余年份承包租金。在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不能自行清除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农业配套设施等)的,比选人将有权强制清除,清表所需费用由地上附着物清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资金中支付。除上述情况,租金一经交纳不再退回。

4、2026年12月31日前,承租方需及时清理好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如未能及时清理,由比选人负责清理,费用由地上附着物清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资金中支付。同时承租方负责做好承租期内秸秆、垃圾、杂草禁烧工作,如有发生,偿付比选人损失每次2000元,所需款项从附着物清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需保障安全,如造成任何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做好以上工作后,在下一承包时段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将租金一次性全部交纳,同时,交纳一次性地上附着物清表保证金柒拾万元整(小写:¥700000元)和履约保证金(项目中标合同金额的10%)。(承租方地上附着物清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在承租周期结束经****、****管委会、****政府三方联合验收合格后退回)。

注:中标合同金额=中标单价* 2708.9873亩*3年。

四、比选时间、地点及比选保证金

1、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00 。标书代写

2、比选地址:********办事处**帝景小区S7号楼3层会议室)。

3、申请人在比选时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现金:¥200000元),未中标者,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者比选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五日内回退。

4、申请人(只限一人)携带所需比选保证金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社佐证材料(文件、证书等)、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入比选会场,如申请人到比选截止时间未能进入会场,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标书代写

五、比选流程及中标价的产生

1、比选人三方代表的组成:****代表1人,**市****采购中心代表1人,****管委会代表1人。

2、比选流程:

(l)宣布比选纪律;

(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现场的申请人名称。标书代写

(3)公布申请价报价方式: 元/亩/年(人民币),以元为单价报价,报价保留到个位整数;

(4)比选人三方代表在限价区间内各自填写申请价;

(5)所有到场申请人各自填写申请价,申请价必须在比选人确定的限价区间内(含区间上限和区间下限)报价,低于或高于限价区间的申请报价视为弃权,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十分钟内上交,否则视为弃权;标书代写

(6)标底价的产生:比选人三方代表所填写申请价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7)中标申请人的产生:申请人申请价最接近标底价的中标,如出现高于和低于标底的差价相同时,高于标底者中标;申请价出现并列时,******社优先中标;申请价出现两个或多个并列,由并列的申请人以并列的申请价为中标价进行抓阄,阄分为中标与不中标两种,如申请人拒绝抓阄,视为恶意竞争,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严禁串标和其它不符合比选形式的行为,否则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8)宣布中标申请人,比选结束。

六、比选其他的注意事项

(1)当到达比选截止时间参加申请人数不足3人时,不进行下一步申请报价,由**市****采购中心重新组织公告。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申请人支付,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其中包含公证费),其中不得单独列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申请人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测绘服务费由中标申请人支付,金额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整,不得单独列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申请人一次性支付。

七、比选人名称、联系方法

比选人:****

联系人:杨荣庆 183****7697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焦金辉 0315-****800

202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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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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