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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中关于“落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在省、市、县专家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完善,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公示期间,如需反映情况,请与****刘建辉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或者电话反映,联系电话:13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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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附件: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