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配电工程施工比选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略)在**省**市实施80万吨复混肥颗粒加工项目,现对该项目(5#公共仓库)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进行比选,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主体
(略)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公共仓库二期)5#厂房供电配套安装工程。
(二)建设范围
(三)建设地点
**市**区**路以东。
三、建设时间
建设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四、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比选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略)。
五、评标(略)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分值100分,构成如下:
(一)报价(略)
(二)企业业绩、图纸设计保证措施以及工期占11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占19分。
评分(略)。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参加比选的单位可自行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联系相关负责人到项目实地踏勘现场。
七、(略)
比选文件(资质文件不密封,其他文件密封)自2024年4月 12日09:00(**时间)至2024年4月18日09:00(**时间)期间,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比选资料包括企业信息、报价方案、建设施工方案等内容(可详询联系人)。收件地址:(略)二楼开标室(**市海滨五路9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比选不设置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评选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