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我单位拟对(略)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公示内容
1.最高限价(项目预算):(略)
2.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略):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略)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略),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略))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略)。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技术参数及经济要求:(略)
二、公示时间
(略)
三、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经济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我(略)。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略),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略),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手机:(略)
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手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