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马依西一井项目二采区轨道大巷、二采区轨道、运输联络巷井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略)
澄清内容1.原(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付款方式:“按当月发包方审批的进度报表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工程款。当月23日前,承包人按发包人审批的进度或通知,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次月底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现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85%,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澄清内容2.原(略)“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20.3.14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85%,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5%, 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现修改为:“20.3.14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85%,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略)中其他内容若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澄清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略)(A)1单元7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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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