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物资 | 转让底价 | 4.32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4-04-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9 |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西南范于埠B地块项目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15 |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可拆分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架空线缆(带皮)、光缆、真空断路器、光配模块箱、断路器辅件,转让标的明细详见附件1《评估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目前处于闲置停用状态,转让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后即视为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若现场勘票的资产的质量、数量等现状与《产评估报告》不一致的,以实物勘察的资产现状结果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4)第1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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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资产交割完成后3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易、交割、装卸、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同时****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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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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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4-04-19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园区中科创新园主楼五楼 | |||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杜刚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集团党委会会议纪要 | |||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公司所属一批废旧物资 | 转让底价 | 4.32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4-04-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19 | |
| 标的所在地 | **市**区启航路与东夷大街交汇处西南范于埠B地块项目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15 |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可拆分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架空线缆(带皮)、光缆、真空断路器、光配模块箱、断路器辅件,转让标的明细详见附件1《评估明细表》。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目前处于闲置停用状态,转让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后即视为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若现场勘票的资产的质量、数量等现状与《产评估报告》不一致的,以实物勘察的资产现状结果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事项详见**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4)第1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39-****071、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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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资产交割完成后3日内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易、交割、装卸、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同时****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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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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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4-04-19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