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关于台安鑫鸿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万平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鞍山-台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项目详情
****关于**鑫****公司**年产5000万平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04-12 20: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对**鑫****公司**年产5000万平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93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213窗口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鑫****公司**年产5000万平纸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鞍生环台审字[2024] 015号 2024-4-12

环评批复见附件

附件:鑫鸿茂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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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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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