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86号)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10辆机动车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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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略)

项目编号: (略)
保证金: (略)
企业性质: (略)
支付方式:(略)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略)
公告起止日期:(略)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公告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现场展示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 统一(略) 机动(略)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原车牌号码 车架号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年检至 权证 详细信息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略)GR2024DL(略)
(2024年第1086号)(略)10辆机动车转让项目5.(略)
2024-04-12(略)
(略)024-04-23 ((略)4:00,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50,中国石油春鑫加油站。)
(略)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略)0:00,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略)1:00,加价幅度:人民币0.02万元及其整数倍。)
(略)024-04-23 ((略)4:00,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50,中国石油春鑫加油站。)
详见明细表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略)10辆机动车,转让方式为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为5.82万元。 转让标的机动车成交后,车检、交强险及车辆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交易条件 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价款支付方式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 报价方式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时间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方式 收款账号 保证(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
10 个工作日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是(放弃或不涉及)
1、转让标的机动车若已办理商业险,则商业险由转让方自行结算,与受让方无关。2、转让(略),转让方(略),因车辆封存已久电瓶没电导致可能出现无法启动的情况或因机动车其他问题导致无法行驶的情况,受让方须成交后自行将机动车调整至可过户状态,机动车过户的过程中产生的汽油费和拖车费均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标的机动车过户时限为15个工作日,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单》次日开始计算,若受让方出现逾期办理车辆过户行为,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略)。4、转让标的机动车成交后,车检、交强险及车辆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大连永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略)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已签署《承诺书》的会员可以在成交后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略),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发生逾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逾期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受让方在移动车辆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对车况较差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须雇用拖车。受让方应当在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核对车辆的发动机号与车架号,如发现与车辆原始登记不符,请及时告知大连产权交易所,并不要对该车进行维修及养护等资金投入。如3个工作日内对标的信息没有任何反馈,大连产权交易所将视为受让方已核对该车实际状况与原始登记无误,为此再发生的任何纠纷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发生逾期签订《资产交接单》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负责协助办理,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转让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发生逾期办理车辆过户的情形,转让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10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7)同意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后,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资产交接单》,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5、[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在约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或车辆权属变更登记的;②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网络竞价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略),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多次报价
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略),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挂牌截止日17:(略)
(略)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略)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略)。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略)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转让方/出让方(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略) 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略)
辽宁省大连(略)
陈红刚13,(略)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有限(略)
(略)M小型
其他 公司领导班子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 报名电话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刘先生
13898711111 0411-65851241(工作日8:(略)
王先生
0411-65850566(工作日8:(略)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提示:(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2
招标公告
(2024年第1086号)大连市排水事业有限公司10辆机动车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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