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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0元(人民币元) | |
| ****6700元(人民币元) | ||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4-04-12 21:57:29 | |
| 2024-04-12 21:57:29 | ||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委托招标代理的**县下过乡下过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该项目为EPC总承包招标模式,经潜在投标人反应现无法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备案。经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对招标公告3.1.2 修改为,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牵头人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对招标公告3.1.8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施工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资质等。 招标文件以澄清修改后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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