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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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化利用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化利用项目 已由 ****管理局 以 关于**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5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自治区生态环境横向补偿资金、一般债券资金、生态奖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分别位于**县孟源乡双树村、赵山庄村、草滩村,**乡涝池村,**镇小岔沟村、皇甫村、**村7个村内;

2.2建设内容:**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及**化利用项目;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1标段-孟塬乡

2标段-**乡

3标段-**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至2024年4月16日23:59止,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标书代写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标书代写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县 地 址:**市**区同康街其衡大厦7楼

联 系 人:赵满朝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005 电 话:173****9995

****

2024年4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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