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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广****公司开发建设的新桥佳苑项目已竣工完成并向****申请竣工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在栋间距之间增加裙房,存在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行为。针对此行为造成的超建筑面积问题,区自然**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并结案,建设方按照整改方案已整改,实测项目平面位置同审批规划基本一致,其余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现将通过7个工作日****政府门户网站(www.****.cn)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9日(7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1、****政府门户网站(www.****.cn)
2、新桥佳苑项目现场
现针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逾期或无异议的,****将按照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局规划核实科 电话:08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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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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