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锅炉装置用石灰石、气化装置用石灰石粉、复**用石灰石,2年期年度协议(1+1模式),合同模式为单价合同。
二、采购材料的名称:锅炉装置用石灰石、气化装置用石灰石粉、复**用石灰石
三、主要技术规格:锅炉用石灰石技术指标要求(1、CaO:47%~52.4%。2、MgO:<4%。3、Fe2O3:<0.2%。4、游离Si02:2~3%。5、锅炉石灰石粒度:0.1-0.3mm)。气化部用石灰石粉技术指标要求(1、石灰石含碳酸钙纯度>90%。2、气化石灰石粉粒度要求:200目通过率>90%。3、石灰石粉氯离子含量<100PPm)。复**用石灰石技术指标要求(1、白度≥80.0。2、白色粉末,无杂质。3、粒度目数:80-120目(0.125~0.180mm)(通过率≥90)4、水份 ≤1.0%。5、碳酸钙≥90%。)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四、采购数量:锅炉装置用石灰石21600吨、气化装置用石灰石粉80000吨、复**用石灰石3500吨,为2年期预估需求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五、交货地点:**省**市哈萝公路**段8号。
六、交货期: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以买方通知供货时间为准,协议期限为2年(1+1模式)。
七、供应商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业绩要求: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提供在此期间的任意年度内1个或多个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或磅单。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或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标书代写
八、有效期限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对招标文件内容意见建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徐丙楠
联系电话:0468-****361/183****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