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湾沚区红(略)(二次)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4SL241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略) | |
标段名称 | 湾沚区红星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4SL(略)-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9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楚文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方珍 (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略) | |
投标报价(元) | (略) | |
项目(总监)负责人 | 鲁国建 | |
证书编号:(略),((略)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60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6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1、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七桥水库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监理 金额:3500万元 时间:(略)28; 2、长丰县双墩镇富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 金额:4956万元 时间:2020.5.18; 3、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盛桥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变更项目施工1标监理 金额:(略)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略) | |
项目(总监)负责人 | 刘华民 | |
证书编号:(略);鲁(略)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水利(略)) | ||
工期(日历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60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40日(略)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略).1; 2、德胜河外江段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标 金额:2843万元 时间:(略)3; (略).22;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江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略) | 水利工(略) | |
投标报价(元) | (略) | |
项目(总监)负责人 | 杨彦 | |
证书编号:(略);(略)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略));高(略)(水利水电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60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略)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1、芜湖市湾沚区陶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金额:2912.1232万元 时间:2022.9.9; (略).12; 3、2022年龙湖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高岗埠村、彭村、潘村)监理项目 金额:1732万元 时间:(略)25;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信息一览表中工期为240日历天,不符合招标文件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单位奖项: 一、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2标段)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时间:2023年7月;2、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文峰桥至堨田段防洪治理工程获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 时间:2020年11月。 二、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芜湖(略)程(3标)获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 时间:2022年7月 ;2、芜湖县十三连圩居家角站、咸保站工程获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时间:2022年7月。 三、芜湖市江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略)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略)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联系电话:(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略):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