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分公司货运库区消防报警线路维修及消防喷淋电伴热系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1项目名称:(略)**分公司货运库区消防报警线路维修及消防喷淋电伴热系统检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类别:(略)
1.4资金来源:(略)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略) | 单价限价 (单位:(略) | 合同交易上限(人民币) | 备注 |
1 | **分公司货运库区消防报警线路维修及消防喷淋电伴热系统检测服务 | 以实(略) | 5万 | 5万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协议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价税合计金额不变,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略)。本次采购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内容 | 地点 | 时间 |
1 | **分公司货运库区消防报警线路维修及消防喷淋电伴热系统检测服务 | **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物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检测。 |
1.7合同期限: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略)
2.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3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略),不得(略)(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略)(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略)(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8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略)报价截止日前的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略),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获取途径:
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3.2响应文件递交(略)(报价(略))为2024年(略),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4、联系方式”所列指定地点(接受邮递,请考虑邮递在途时间)。
3.3逾期递交(略),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略)
地址:**市道里区群力第五(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略)/18645145234
EMAIL:(略)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略),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B座802
采购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略),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略))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略)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