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花园小区电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略)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20240413(略)3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略)业主代表
招标条件
(略)(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略)业主代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略)
范围 (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4-15 08:30 至 2024-04-19 18:(略)
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略)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略)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号码:18361117595)或微信获取(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2 15:(略)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2 15:(略)
开标地点 **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7楼西户
其他
1.(略)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专项维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略)的投标报名。(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略) 2.2 建设单位:(略)业主代表 2.3 建设地点:**市(略) 2.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6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略)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略)须维修电梯的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涨紧轮装置、补偿链、导向轮、光幕、对重轮、门机变频器、主板、防护栏、切割钢丝绳、缓冲器等设备材料拆除、购置、更换、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查站年检,确保年检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2.8 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2.9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0.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略)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略)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号码:18361117595)或微信获取(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招标人(签章):(略)业主代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略) 时间:2024年4月15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业主代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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