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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备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0﹞154号)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委托****组织水工环、预算、地质、环保、土地复垦等相关专家对《墨江****公司墨江出洞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与原评审专家复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879-****931(传真)。
附件1.墨江****公司墨江出洞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2.墨江****公司墨江出洞铅锌矿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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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