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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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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 |
33.000000 |
无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市**区林校路街道艺苑**行政办公楼14号楼 |
2024年04月18日 12时00分 |
比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申请条件: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区义务植树尽责点宣传品制作,配送至指定地点。 |
**** | 项目名称**区义务植树尽责点宣传品制作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所在辖区 | **区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33.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林校路街道艺苑**行政办公楼14号楼 | |
2024年04月18日 12时00分 | ||
比选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申请条件: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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