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普义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市(略)
建设地点 **省**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满磨街73号 营业面积
(平方米)
797.65
建设单位 宁洱哈尼族(略) 法定代表人 徐鹤林
联系人 刀晓燕 联系电话 137****9345/183****6513
项目投资(万元) 189.95 环保投资(万元) 33.5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16-09-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略) 797.65平方米,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简易沉淀设施措施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普治河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经污水处理间、处理池消毒灭菌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管道排放至普义乡污水处理池
固废 环保措施:
垃圾分类、设置独立垃圾间,医疗垃圾集中规范处置,由第三方垃圾处理公司统一转运处理。
承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卫生院 徐鹤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普义乡卫生院, 徐鹤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