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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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略)

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略)委托,对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

二、磋商文件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1、资金来源:(略)

2、采购预算:(略)

四、(略)

安宁区市政设施维修、抢修工程道路开挖修复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期: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略)

1.3供应商提供2023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完税证明或(略)(未达到起征点的企业,须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提供2023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略)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略)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供应商需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略))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时间:(略)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 ),待资料核对后,我单位会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资料中所留电子邮箱。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14 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3.磋商时间:2024年4月28日 14 点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略)

5.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阶段投标的工作,及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九、采购项(略):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略)。

(2)根据财政部发(略)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略)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略)

十二、项(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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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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