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矿业权转让规划税收评价(纳税筹划)及后续服务税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矿业权转让规划税收评价(纳税筹划)及后续服务税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3采购内容:
1. 出具纳税筹划方案。矿业权转让标的为1宗煤矿采矿权、价值预计在10-15亿元区间。税务服务机构需全程参与转让工作,****集团矿业权转让方案,出具矿业权转让规划税收评价方案(以下简称“纳税筹划”),同时随矿业权转让方案的调整,及时动态调整纳税筹划方案,确保涉税业务合规的同时,降低企业矿业权转让税负水平。
2.矿业权转让全流程涉税业务处理。****集团****煤矿采矿权转让涉税业务处理,包括****集团****机关争取税收优惠政策,解决涉税事项争议等。
2.4服务期:自合同****煤矿采矿权完成转让结束。
2.5服务地点:**省**市。
2.6付款方式:****煤矿采矿权《纳税筹划方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煤矿采矿权转让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额剩余的20%。
3.采购预算:最高450,000元(含税)。
4.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 。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5.2意向供应商****管理中心****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3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4月15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须具备国有矿业类企业一年及以上税务服务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4月15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须具备整体矿产开发规划税收评价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事务所等级为高等级;具备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人员15人及以上人员的资质。标书代写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4月15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5.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备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竟价,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9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电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大道245****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电子标服务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标包;
7.竞价保证金
7.1不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8时0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4月19日8时30分~9时0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450,000元(含税);
9.3竞价时间: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10时30分;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华山路10****中心3号商务楼
邮 编:150000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186****6445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室电 话:0451-****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