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略)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徽州区文峰路45号 邮 编:(略)
序号 | 建设(略) | 备案部门 | 审批文号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年产1700万件金属产品涂装项目 | **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徽州区环城西路37号**市超粤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房 | ||
2 | 环氧树脂废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市徽州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 **省**徽州化工园区(原**市徽州(略))**路13号 | ||
3 | 年产100万件新能源电控组件和10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 **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徽州区(略) (浙大网新智能制造科创产业园B7栋) |